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债权

linbin123456 2023-10-17 84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债权摘要: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债权】🎁直辖市新款政信项目+总资产近600亿元AA政府平台融资+足额应收质押,打款当日计息,每周五成立💰规模:5000万💰期限:12个月;💰付息方式:自然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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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债权】
🎁直辖市新款政信项目+总资产近600亿元AA政府平台融资+足额应收质押,打款当日计息,每周五成立
💰规模:5000万
💰期限:12个月;
💰付息方式:自然季度付息,(3、6、9、12月20日付息)
💰预期收益:30-50-100-300万:8.5%-8.7%-9.0%-9.3%
💰资金用途:资金用于基础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融资方】天津蓟xx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20亿元,总资产 590.76亿元,流动资产合计为 316.37亿元,主体评级AA,债评AA。
🔔【增信措施】
【国企担保】:天津xx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总资产28亿元。实际控制人天津市蓟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亮点】
1、本项目交易对手为天津市国有公司,是蓟州区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主体,该公司主要负责蓟州区内的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具有一定垄断性。主体评级 AA,资产实力雄厚。评级展望为稳定,偿债能力较强目前已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额度合计146亿元、其他商业银行150亿元授信额度;另外,于2019年7月于香港联交所发行美元债7000万美元,成为天津市为数不多的成功发行境外债的国有企业;
2、本项目担保方为天津津晟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总资产28亿元。实际控制人为蓟州区人民政府,是当地最大的基础设施施工单位承接包括于桥水库生态保护,蓟州区森林生态修复与综合提升,新城公乐亭湿地提升改造,新城州河地块新开景观河道清淤、生态提升改造,湖璟中心(湖璟苑)室外给排水、道路管网配套、庭院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及铺装等二十余项在建工程。预计2023年底可实现工程款收入13亿元,担保能力强;
3、8000万元应收账款,覆盖本金,安全边际高;
4、蓟州区位于北京和天津经济圈的交汇点,区位优势显著,发展前景向好,区域财政实力较强,增长稳定,区域经济发达。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9.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4亿元,被认定为2021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政信知识:

特别是在现代社会工程还是有着转包的情况的,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伤残也是十分常见的

     一、自已转包工程工人受伤自已有责任吗   有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转包法律特征   根据转包的概念并结合建设部体改法规司1996年颁发的(96)建法法字第14号《关于如何界定工程转包分包问题的复函》的相关规定,转包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

    转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并不成立项目经理部,也不委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往往以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方式,将全部工程转让给转承包人,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应由承包人(转包人)履行的全部义务

       (2)转包人将合同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转承包人,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原合同指发包人或总包人与转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下同)

    转包后,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全部的建设工程均由转承包人完成,这样在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

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债权

       (3)转包人对转承包人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转包后,在转包人并不退出原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转承包人应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

    同时,转包人也应按照原合同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

    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必须有法律定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转包人与转承包人应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转包认定   根据转包的定义,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因此构成转包必须具有以下两个要件:   独立法人   首先转包人与转承包人必须是两个没有隶属关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如前文所述所谓转包是承包人将其承包建设工程直接或变相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说转承包人对于转包人来说必须是第三人而不能是转包人的分公司或内部机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转给”其分公司或内部机构的行为,属于承包人的内部分工即经营策略的范畴

       第三人   其次承包人必须将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给第三人

    承包人必须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直接或变相转让给第三人才构成转包,而不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某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分部分项或某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构成分包或非法分包而不是转包

     在路堑边坡坡顶2m以外开挖截水沟并接通出水口

     ⑵开挖土质路堑宜分层开挖,每挖一层均应设置排水纵横坡

    挖方边坡不宜一次挖到设计标高,应沿坡面留30cm厚,待雨期过后整修到设计坡度

    以挖作填的挖方应随挖随运随填

       ⑶土质路堑挖至设计标高以上30~50cm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

    待雨期过后再挖到路床设计标高后再压实

       ⑷土的强度低于规定值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⑸雨期开挖岩石路堑,炮眼应尽量水平设置

       ⑹雨季到来前对存放料场进行最大限度的存料,防止因雨季影响材料进场,而影响工程施工

       ⑺做好物资、设备的防潮、防霉工作,减少浪费

       ⑻砼浇注选择合适的天气,砼浇注完成及时覆盖,必要时采取搭棚防雨,避免雨水冲刷

       ⑼备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设备、设施和材料的防雨物品

       ⑽雨季汛期成立防洪组织,并备足防洪抢险物资、设备

    服从地方防汛总体安排,积极做好抗洪抢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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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estem.org.cn/post/69585.html发布于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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