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央企信托-安晟7-2号成都简阳PPN

linbin123456 2023-08-15 106
央企信托-安晟7-2号成都简阳PPN摘要: 新一线城市银行间PPN,券内担保,国家级开发新区,国家级航空枢纽所在地,成都东部重要增长级,全国百强县级市!PPN,银行间私募债,专业机构投资,信用等级高,安全稳健简阳,天府国际级...
微信号:18621393321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新一线城市银行间PPN,券内担保,国家级开发新区,国家级航空枢纽所在地,成都东部重要增长级,全国百强县级市!
PPN,银行间私募债,专业机构投资,信用等级高,安全稳健
简阳,天府国际级机场所在地,成都重点发展区域,经济增速稳居首位
《央企信托-安晟7-2号成都简阳PPN》
【规模】:9100万
【期限】:36个月(到期日:2026年8月21日)
【预期收益】:300万及以上6.8%
【付息方式】:每年8月21日
【 发行方】主体评级AA,总资产363.8亿,净资产170.9亿,资产负债率53.03%,2022年营业收入49.47亿,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为合理,偿债能力较强;
【券内担保方】当地第一大平台,唯一AA+评级主体,总资产649.5亿,净资产343.22亿,资产负债率仅47.16%,担保能力强;
【区域】成都简阳市,位于四川盆地西部、龙泉山东麓、沱江中游,素有“天府雄州”之称,自古被誉为“蜀都东大门”。2022年简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3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6亿元,财政自给率58.59 %,负债率19.71 %,债务率103.04 %,财政实力强,发展势头强劲。

新闻资讯:

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

    那么,当事人碰到建设工程不结算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在工程结算纠纷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   我们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   也就是说,在工程结算纠纷中,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当时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勿须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二、在工程结算纠纷中,约定对工程结算审查的期限   我们可以根据法释(2004)14号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也就是说,在工程结算纠纷中,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多少天内对承包人予以答复;如果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对结算文件的认可

     三、在工程结算纠纷中,没有约定工程结算审查的期限   在工程结算纠纷中,如果合同双方未就结算期限作出明确约定,结算期限计算如下:   (一)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二)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2000万元,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三)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2000万元-5000万元,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四)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0万元以上,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也就是说,在上述期限届满,发包方未能作出答复的,同样可以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四、在工程结算纠纷中,发包方既不作验收,也不签收结算文件   在工程结算纠纷中,如果发包方不作竣工验收,法释(2004)14号第十四条规定:拖延验收的,以提交验收报告日为竣工日期;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但如果停工,既未签收验收报告亦未使用,则承包方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申请鉴定,承包方可以申请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工程审计鉴定机构进行工程质量和造价进行鉴定,或诉讼中由人民法院指定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其结果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nbs央企信托-安晟7-2号成都简阳PPN

央企信托-安晟7-2号成都简阳PPN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estem.org.cn/post/58058.html发布于 2023-08-15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定向政信网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