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咸阳新控应收账款2023年债权转让

linbin123456 2023-08-09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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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新控应收账款2023年债权转让】
🌾【规模】:2亿
🌾【付息方式】:季度付息、到期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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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收益5%,息差成立后补齐)咸阳新控应收账款2023年债权转让

咸阳新控应收账款2023年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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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偏分析分以下步骤进行:纠偏前在有效荷载作用下作没有桩支承的两个相邻单元基础的相互作用分析;纠偏后在剩余荷载作用下作有静压桩支承的两个相邻单元基础的相互作用分析;然后对两个计算结果进行叠加;有效荷载相对总荷载的比例与根据沉降观测资料推算的固结度相当

    本文的计算方法可近似考虑单桩极限承载力的影响和沉桩产生的拖带作用

    最后对一个工程实例进行了分析,根据倾斜量与桩数的相互关系可确定控制倾斜和纠偏的最佳桩数

     关键词:  相互作用;  对倾;  纠偏;  沉降缝;  固结度收稿 1 前  言 近年我国软土地区常出现一些沉降缝两侧建筑物对倾碰顶,造成两侧建筑结构损坏的事故,随后不得不面临纠偏加固问题

    而对这方面机理的研究却很少,缺乏有效合理的计算分析方法

     对于基础倾斜一般用近似方法计算,假定基础为柔性基础,基底压力线性分布,然后用分层总和法计算基础两端的沉降,两点之间的沉降差除以两点之间的距离即为该基础的倾斜

    对于绝对刚性基础,作者已在文献【1】中基本解决了对高层建筑箱形基础倾斜的综合分析问题,提出的方法可综合考虑偏心荷载、基础的埋深效应、荷载的高重心效应、邻近建筑物的相互影响问题

    文献【2】进一步实现了相邻桩基础由于相互影响导致对倾的计算分析

    本文在文献【1、2】计算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沉降缝两侧建筑物对倾及锚杆静压桩加固纠偏的计算分析方法,并对一个工程实例进行了分析研究

     2 相邻基础倾斜计算的基本原理 对多层建筑基础的倾斜问题也可近似按刚性基础来分析,假定某被影响刚性基础的基底始终与地基紧密接触,将接触面划分为n个矩形网格,在上部荷载与相邻基础荷载的影响下,考虑基础埋深和建筑物高度对倾斜的影响后,刚性基础地基反力和整体倾斜式中:xi,yi,Ri分别为第i个网格的中点坐标和集中反力;αx、αy、s分别为基础平面坐标原点沿x轴、y轴的整体倾斜值和沉降量;P,Mx,My分别为上部荷载的竖向合力及其对x轴、y轴的偏心弯矩;Δi为相邻建筑物的荷载对各网格中心点产生的附加沉降; 【δij】为地基的柔度矩阵,δij表示第j网格的单位荷载对第i个网格产生的沉降,即为各网格单元间的相互影响系数,作为桩基础就是桩—土—桩相互作用系数,对于分层地基模型,可根据Bouss-inesq及Mindlin应力公式用分层总和法求得

     I=136b1•D4,b1为矩形箱形基础侧面的计算宽度,由于基础宽度较大,可近似取受力侧面的基础宽度,D为基础埋深;m为地基比例系数;h为上部结构荷载重心的高度

    为了对同时建造的A、B两座相建筑的相互影响进行分析,令ΔBA、ΔAB分别为A基础对B基础和B基础对A基础产生的附加沉降

    A基础受B基础作用而产生的ΔAB的影响而改变基础变形和基底反力分布,将使ΔBA发生变化,这又最终影响到B基础的分析结果和ΔAB,要最后确定这种影响量,就需要迭代法来分析

    具体分析步骤可见文献【1、2】所述

     3 锚杆静压桩纠偏计算方法考虑纠偏前后基础受力状况的变化,基础纠偏计算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3•1 纠偏前的基础倾斜计算基础纠偏计算的基本原理同上,纠偏前的基础倾斜计算,可直接按公式(1)计算,只要将计算荷载取已经转化为有效应力部分的有效附加荷载

    即:Pt=U×P=StS∞×P(2)  式中:U为地基平均固结度,St、S∞分别为加固前的基础沉降和最终沉降

     3•2 纠偏后的基础倾斜计算锚杆静压桩纠偏后的基础倾斜计算也可按公式(1)计算,与纠偏前计算不同的,只要将公式(1)中的天然地基的土—土相互作用系数用桩—土—桩相互作用系数代替,将计算荷载取纠偏前尚未转化为有效应力部分的附加荷载,即(1-Pt)

    与通常的桩基础不同,纠偏静压桩主要用于控制变形,桩的安全系数很小,相当一部分桩的工作荷载可能相当于单桩极限承载力

    而按公式(1)计算的桩顶反力却可能会超过单桩极限承载力,为此对公式(1)进行计算时,采用了荷载截去法(“load cut-offprocedure”)【3】,如果计算结果出现某一桩顶反力大于单桩极限承载力,即令该桩的桩顶反力为单桩极限承载力恒值不变,同时将该桩在公式(1)左边矩阵中删去,将该桩对邻近单元的附加沉降移至右边

     3•3 锚杆静压桩用于纠偏时拖带下沉的近似计算锚杆静压桩压桩时拖带下沉对基础倾斜的影响,可通过公式(1)中的参数Δ反映,这里关键是要确定基础下各网格单元中心的拖带下沉量

    由于挤土效应,预制桩沉桩对周围土的影响通常出现地面隆起现象,而在软土地区对已有建筑物用锚杆静压桩进行纠偏加固施工时,却常常有附加沉降出现

    这一现象是很值得研究的,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方法进行定量分析

     在空旷的场地上,预制桩沉桩对周围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挤土效应和沉桩过程中产生的拖带下沉,前者往往是主要的;由于挤土效应同时对周围土的扰动作用,土的强度及变形模量降低,在基底压力作用下,地基土会产生新的附加沉降

    作者在此近似认为,在软土地区已有建筑物下沉桩时,由于桩的数量不多、截面尺寸较小,挤土效应产生的地基隆起量与对周围土的扰动作用产生的附加沉降相等,锚杆静压桩沉桩对周围土的影响主要就是沉桩过程中所产生的拖带下沉

    在压桩施工过程中,由于桩的挤土效应,土的粘聚力被破坏,土中孔隙水压力增大,土的抗剪强度将大大降低

     因此,桩侧摩阻力也就明显减小

    通过对桩的压桩阻力曲线和埋设在桩尖传感器测得的桩尖阻力曲线进行分析,压桩时的桩顶压桩力曲线与桩尖阻力曲线非常接近,进入桩尖持力层后,两条曲线才有明显的差别

    由此可见,压桩阻力曲线反映的主要就是桩尖阻力的变化规律【4】

    因此,沉桩过程中产生的拖带下沉主要是由桩端阻力产生的

    桩端及桩端周围土的位移可近似按下式计算【5】:wb=Pb(1-ν)4r0G(3-1)这两幢建筑物结构封顶时,发现沉降较大,并且相互对倾明显, 10号房比8号房更明显, 10号房建筑物竣工后不久, 5楼沉降缝两侧墙体因缝内障碍物出现局部鼓出开裂现象,随即破墙清除并采用锚杆静压桩进行加固纠偏

    8号房的沉降、对倾量相对较小,在沉降缝碰顶前,对沉降缝上部两侧墙体采取了减薄措施,加大了沉降缝上部的净宽

    图2为8号楼东西两单元对倾量(绝对值,下同)随单元平均沉降增加的变化情况

    从图中可见,建筑物倾斜量在早期基础沉降较小时很小,后随着沉降的增大迅速增加

    西单元的基础长度要小于东单元,因此沉降也小于东单元,但倾斜量要大于东单元

    图3为10号楼东西两单元对倾量随单元平均沉降增加的变化情况

    在第236天,即结构封顶约125天后,开始在沉降缝附近的建筑物基础下进行锚杆静压桩加固, 16天内共压桩38根,桩位布置情况如图1所示,桩长20m,以⑤2层粉砂夹砂质粉土作为桩端持力层,桩身截面尺寸均为250×250mm,最终压桩力363鶫481kN

    图3中的曲线在锚杆静压桩施工后出现了峰值,说明对倾值有一定的增加,这是由于压桩时有一定的拖带下沉,加大了东、西单元沉降缝区域的沉降

    随着桩开始受力发挥作用,沉降缝区域的沉降速率迅速减小,而建筑物的两端几乎不受加固影响,沉降速率依然较大,这势必使建筑物出现自然回倾,也即图3中的曲线出现下降现象,达到了纠偏的目的

     4•2 计算参数确定上述工程实例均采用粉喷桩作复合地基

    目前,已有多种复合地基沉降计算方法,本文采用类似天然地基的分层总和法,加固范围内复合地基压缩模量用下式计算:Esp=m•Ep+(1-m)Es(5)  式中:Ep、Es分别为粉喷桩和天然地基土的压缩模量,m表示置换率

    由于当时试块没有作过压缩试验,本文粉喷桩的压缩模量按经验取值,参照文献【8】水泥土试件的压缩模量Es=60鶫100MPa,鉴于实际施工的水泥土搅拌均匀度要比室内试验时差,及当时上海地区粉喷桩的施工质量普遍较差,本文采取不同的数值进行试算,由于上部采取了复搅措施,因此可取桩的上部分压缩模量高于下部

    天然地基土的压缩模量已在文献【7】中列出

     4•3 计算结果分析对8号房的主要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假定不同的粉喷桩压缩模量值,粉喷桩上部的压缩模量高出下部20MPa,可以看出,当粉喷桩的上、下部压缩模量分别为60MPa、40MPa时,计算最终沉降与实测推算结果较为吻合

    由于基础长度较小,西单元的倾斜值要大于东单元

      与天然地基相比,复合地基起到了减小基础沉降、倾斜的作用,荷载的偏心作用对沉降缝两侧单元的对倾影响较大,对于多层建筑,荷载重心的高度对倾斜的影响不明显

    根据表1, 8号房东、西单元的计算倾斜值分别为-3•05‰、5•65‰, 10号房在232天纠偏前完成的固结度大约为50%,参照8号房可预计10号房东、西单元此时的倾斜量分别为-1•53‰、2•83‰,沉降量分别为112•7mm、103•7mm

    纠偏后的变形情况及累计变形量的预测结果如表2所示

    加固后东西单元的倾斜量有了明显的减小,即出现了回倾现象,沉降继续有所发展,但比加固前要小得多

    表2中,分别对是否考虑单桩极限承载力和沉桩产生的附加沉降进行了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不考虑单桩极限承载力和附加沉降的影响,可使预测的纠偏效果偏大

    其中极限位移wb取10mm,相当于上海地区类似桩静载试验得到的单桩极限承载力所对应的沉降量

    10号房纠偏前的变形和纠偏后沉降的预测结果均要比实测结果小,这是由于计算时没有考虑建筑物中部处理暗浜的砂填土的影响,基底下的砂垫层

     4•4 纠偏工程中的倾斜控制考虑单桩极限承载力Qu=500kN,沉桩产生的附加沉降wb=10mm,假定不同的桩数进行分别计算,可以得到纠偏后锚杆静压桩的桩数与东、西单元倾斜量绝对值之和的关系如图4所示

    该曲线与沉降控制复合桩基的桩数与沉降关系曲线相似

    桩的平面位置会对纠偏效果产生影响,在减少桩数时,从单元中心由近到远抽桩,在增加桩数时,从单元中心由远到近加桩,但基本不超过原实际布桩范围

    从图4可以看出,不纠偏时,东、西单元新增倾斜量绝对值之和为4•36 (1•53+2•83)‰,是纠偏前的2倍;桩数较少时,增加桩数对减小对倾量作用较为明显;桩数增加到一定数量时,增加桩数对减小对倾量的作用就不再明显,也就是说此时再增加桩数,对减小基础对倾量的作用不大

     因此纠偏设计时应选择曲线趋于平缓时的拐点后面附近某一点作为纠偏的用桩数量,该拐点所对应的桩数为最佳纠偏用桩量

    从图4可知,本工程的用桩数量38根略多于最佳纠偏用桩量

      如果地基加固的目的只要控制建筑物新增对倾量为,即维持加固前的对倾量4•36‰,从图4可知,控制不再发生新的倾斜的最佳用桩量为16根

    这一概念同样可用于预防控制建筑物出现倾斜现象,当建筑物由于相邻荷载等因素影响会出现倾斜现象时,就需要在沉降较大一侧增加地基的刚度,如采用锚杆静压桩,可得到相应的桩数与倾斜量的关系,倾斜量为零所对应的桩数即为最佳倾斜控制用桩量

    从图4还可以看出,通过增加桩数建筑物倾也只有约2‰,要达到完全纠偏的目的较为困难

     5 结  论 相互影响和局部应力集中(偏心)是导致沉降缝分隔的相邻建筑物对倾的主要因素

    在沉降缝附近区域使用锚杆静压桩可达到控制倾斜和纠偏的目的,根据倾斜量与桩数的相互关系可确定控制倾斜和纠偏的最佳桩数

    不考虑单桩极限承载力和附加沉降的影响,可使预测的纠偏效果偏大

     参 考 文 献 【1】 楼晓明,刘建航,胡中雄.高层建筑箱形基础倾斜的综合分析【J】.同济大学学报, 2000 (6), 646鶫650 【2】 楼晓明,刘建航,洪毓康.相邻高层建筑桩箱基础的共同作用分析【J】.土木工程学报, 2002, 35 (3): 55鶫60 【3】 Hain S J, Lee I K•The analysis of flexible raft-pile systems【J】. Geotechnique, 1978, 28 (1): 65鶫83 【4】 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主编.地基处理技术—桩和桩基【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 1992, 301鶫302 【5】 Randoph M F, Wroth C P. An analysis of the vertical defor-mation of pile groups 【J】. Geotechnique, 1979, 29 (4):423鶫439 【6】 徐志英,俞仲泉.深置圆形基础的沉陷计算【J】.土木工程学报, 1958 (4): 259鶫270 【7】 楼晓明,潘森峰,许人宝.多层建筑沉降缝对倾碰顶及纠偏实例【J】.岩土工程学报, 2002, 24 (4): 442鶫445 【8】 地基处理手册编委会.地基处理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8 预计或实际在承发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建设工程总价格

    对建设单位来说,合理测算工程造价并将其控制在计划限额以内是提高建设资金投资效益的有效手段,也是评价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重要指标

    建筑安装工程具有体积庞大、结构复杂、建造周期较长的特点,建设单位在利用有限的资金建设建筑的过程中,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最为烦琐,是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重点

       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具有法律意义上最高优先地位的合法文件,是为实现建设目标,明确相互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工程施工阶段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

    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与承包方合理分摊风险因素

    透彻理解并认真签订合同,可以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

    我国国内的各类公共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所签订的合同,基本上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执行的

    该文本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成

       合同之《协议书》   《协议书》作为总纲性的文件,概括了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目的是说明合同涉及的主要内容,确认合同文本的组成文件

    合同价款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基础,招标工程按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如实填写,非招标工程由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约定

    可能转化为价款责任的条款要详细约定,如资金来源一项要列明不同来源资金所占比例

    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总天数等内容是工程款拨付、结算、索赔等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合同之《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考虑了施工中的惯例和合同在签订、履行中的实践经验,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作业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明确了完整的工程造价是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需要追加的合同价款、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合同价款与支付部分对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预付款、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等条款有详细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工程变更、违约、索赔和争议等款项对在特定情况下怎样对造价进行调整进行了说明

    《通用条款》中列示的款项对造价管理工作具有根本的指导作用,对其透彻理解是正确签订《专用条款》的前提

       合同之《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专门应用于具体工程的条款,款项设置与《通用条款》对应,需要根据个别工程的实际内容和特点对《通用条款》中没有明确的款项进行特别约定,修改不适用的款项,补充缺少的内容,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便于双方理解和履行

    《专用条款》是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下面就如何签订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条款作简单的探讨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在该部分明示适用的法律、法规,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标准、规范、施工图纸的具体时间及需要承担的费用

       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在该部分写明发包人应完成的“三通一平”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协调清理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措施和费用承担,约定承包人工作要求,防止因为措辞含糊导致双方对责任、义务和权力关系的理解歧义引起索赔等严重影响造价控制的事件

       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质量与验收   约定隐蔽条件和中间验收部位,明确工程试车费用的承担方式

       5、合同价款与支付   选择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中的一种作为约定合同价款的方式

       (1) 固定价格合同

    有详细的设计图纸、资料,能准确计算工程量、工期较短、施工工艺不太复杂、风险因素容易控制的工程可以采用此类合同

    包含了所有能预料的风险因素,承包商承担全部施工风险

       (2) 可调价格合同

    在此类合同中,总价或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合同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作为价款变更的依据

    主要考虑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指数、价格调整;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双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此类合同适用范围比较广,风险可以得到合理分摊,建设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承包方承担价款变动的风险

       (3) 成本加酬金合同

    此类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复杂、技术方案与建筑结构难以事前确定,工期特别紧迫的工程

    双方事先确定工程成本构成和酬金计算方法,承包商没有降低施工成本的激励

    业主不易控制工程造价,承担全部施工风险

    合同中须明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如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开工后扣回的时间和比例等

       6、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约定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结算方法和违约处理办法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明确质量要求及设计规定,使用代用材料产生的价款增减以书面形式议定

       7、工程变更   明确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所产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的分配方式

    建设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时的解决方式

       8、竣工验收与结算   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明确双方责任、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方式

    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保修金支付方法

       9、违约、索赔和争议   约定如何规避影响工程建设的不利因素,以及违约事件发生后的责任承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10、其他   约定保险的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

    对出现履行合同时与签订合同时的估计相差较大的情形,应签补充协议作为中期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

       结束语   建设单位合理利用施工合同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工作主要包括:制订资金使用计划,按规定程序进行工程计量,严格付款控制;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收集、整理有关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及时掌握国家调价动态,合理调整工程价款;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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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estem.org.cn/post/56956.html发布于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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